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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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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除字第 42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42號 聲 請 人 曾麗燕 代 理 人 廖明姿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2 月26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219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0月16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子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簡吟倫
附件圖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