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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促字第 9678 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8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967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瑞康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雪卿 相 對 人債務人  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文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500,000 元,及自民國110   年6 月1 日起至清償日止,週年利率百分之2.5 計算之利   息,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   異議。 三、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500,000 元,及自民國110   年6 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5 計算之利   息,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   異議。 四、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 元由債務人負擔。 五、債權人其餘之聲請駁回。 六、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七、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八、如不服本裁定駁回部份,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   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5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