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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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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除字第 32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1 年 06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328號
聲  請  人  道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立新 
代  理  人  鄭聖容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6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翱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翱騰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7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5月17日屆滿,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辜  漢  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書記官  潘  盈  筠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