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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2 年度除字第 13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35號
聲  請  人  楊奕彥 
代  理  人  許雅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6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2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玉蕙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林瀚章
附表
股票附表:
股東姓名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張數
楊奕彥
群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8-NF-0000007~98-NF-0000007
100,000
1
楊奕彥
群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8-NE-0000048~98-NE-0000063
160,000
16
楊奕彥
群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8-NE-0000067~98-NE-0000069
30,000
3
楊奕彥
群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8-ND-0000058~98-ND-0000071
14,000
14
楊奕彥
群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8-ND-0000076~98-ND-0000076
1,0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