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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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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促字第 11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182號
聲  請  人  
債權人    李孝元  
一、上列聲請人即債權人聲請對相對人債務人英商福利德有限公司(Bullitt Group Limited)發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債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二、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