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13號
聲 請 人 法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Francois Didier BLEGER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2月27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無效。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支票,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28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3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趙彥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