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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除字第 197 號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97號 聲 請 人 翔鴻旭投資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陳榮泰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5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618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3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銘宏 中華民國113年6月18日 | | | | | | | 104-NF-0000011~15; 104-NF-0000021~27、36 | | | 104-NE-0000001~05; 104-NE-0000021~2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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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