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抗字第 1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給付修繕費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4年度簡抗字第12號
抗 告 人 樓思道
代 理 人 林岳洋
上列
抗告
人與
相對人
林佳慧間請求給付修繕費用事件,
抗告人
對於本院士林簡易庭民國114年6月3日所為113年度士簡字第476號
駁回
上訴
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茲限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3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沛雷
法 官 楊忠霖
法 官 陳世源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
裁定
不得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廖珍綾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