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除字第 259 號民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59號
代 理 人 鍾佳倫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6月24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829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民國114年4月22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銘宏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 日 | | |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