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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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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士林簡易庭 109 年度士簡字第 139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士簡字第1399號 原   告 高淑湄 訴訟代理人 賀華谷律師 被   告 展嘉資源處理有限公司       司) 法定代理人 王牡丹 訴訟代理人 林辰彥律師 複代理人  許凱傑律師 複代理人  張理樂律師 被   告 宏蓁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武松 訴訟代理人 林辰彥律師 複代理人  許凱傑律師 複代理人  張理樂律師 被   告 同儀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聰榮 被   告 陳美惠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李建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吳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