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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柳營簡易庭 114 年度營簡字第 63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11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買賣價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民事判決
114年度營簡字第637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高振洋  
被      告  許靜雯    住○○市○○區○○里○○00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經於民國114年10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萬伍仟貳佰陸拾伍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四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柒佰陸拾元由被告負擔,並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應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
 ㈠被告前以分期付款買賣之方式,向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訂購標的物,並簽立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款申請合約書(下稱系爭買賣契約),向原告申請分期付款,約定分期總價、期間、期數及每期應繳金額如附表所示,如遲延還款時,其餘未到期分期價款視為全部到期,並應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付遲延利息因被告繳付如附表所示之期數後,即未再還款,今尚積欠價款合計新臺幣(下同)105,265元及其利息未償,依系爭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上開款項等語。
 ㈡聲明:如主文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原告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zingala銀角零卡分期付款申請暨合約書及分期付款繳款明細等件為證,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1項、第3項規定,應視同自認,是本件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正。從而,原告本於系爭買賣契約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l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要屬有據,應予准許。
五、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此民事訴訟法第78條及第87條定有明文。本件訴訟僅原告支出第一審裁判費用1,760元,被告則無費用支出,是本件訴訟費用應由敗訴之被告負擔,並確定數額為1,760元。及就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91條第3項、第87條、第389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
                 法 官 許蕙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之規定,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洪季杏

附表:
編號
特約商
標的物
期付金額
(新臺幣)
期數
分期總額
(新臺幣)
分期起訖日
已繳期數
尚欠金額(新臺幣)
1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iPhone 15 128G 
6.1吋
【Apple】iPhone 15 128G 
6.1吋 犀牛盾防摔殼組
【Apple】2022 iPad 10 
10.9吋 WiFi256
3,096元
24
74,304元
自113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
6
55,728元
2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ple】2024 iPad Air
13吋 WiFi 128G 平板電腦
1,510元
(首期1,525元)
18
27,195元
自113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6
18,120元
3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AirPods Pro 2
MagSafe充電盒USB-C
574元
(首期577元)
12
6,891元
自113年11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
5
4,018元
4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AirPods Pro 2 USB-C藍牙耳機原廠公司貨
557元
(首期556元)
12
6,683元
自114年4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
0
6,683元
5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 AirPods Pro 2 MagSafe 充電盒 USB-C
574元
(首期577元)
12
6,891元
自113年12月10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
4
4,592元
6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 AirPods4
主動式降噪款
514元
(首期516元)
12
6,170元
自114年2月10日起至115年1月10日止
2
5,140元
7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 AirPods 4 藍芽耳機
主動式降噪款
514元
(首期516元)
12
6,170元
自114年1月10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3
4,626元
8
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Apple蘋果】Airpods pro 2 USB-C 藍牙耳機原廠公司貨
374元
(首期369元)
18
6,727元
自114年3月10日起至115年8月10日止
1
6,3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