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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訴字第 222 號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222號 原 告 梁朋棊
被 告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代 表 人 許光麃 訴訟代理人 羅婉秦 律師 複 代理 人 江昕潔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法官 陳 怡 君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 靜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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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