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字第126號
上 訴 人 中華客家土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張益
上列上訴人因與
被上訴人財政部中區
國稅局間
營業稅及
罰鍰事件
,對於民國103年1月10日本院102年度簡字第126號行政訴訟簡易
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
,
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
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
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送達後5日
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6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陳文燦
以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
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張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