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324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沐德
選任辯護人 王道元
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臺灣臺北地方檢
察署105 年度偵字第9378號),
嗣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
移轉
管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 年度易字第467 號),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本件
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
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林沐德前為從事淨水器研究之人員,而
告訴人瑛誼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瑛誼綠公司)所販售
之「iWater金字塔能量活水機」(下稱金字塔活水機)為淨
水設備商品,銷售時間長達20餘年,行銷遍及世界,並擁有
國內外多項專利技術,目前我國市面上並無其他使用相似名
稱之產品。被告林沐德竟基於毀損上開商品信譽及
告訴人瑛
誼綠公司商譽之犯意,而為下列行為:
㈠被告林沐德於民國104 年4 月25日,於其所申請之Facebook
臉書帳號「林沐德」專頁中,發表「一直有人問我,金X 塔
能量水為何這麼多人買?」之文章並張貼照片,於文章中指
涉下列不實內容,並透過臉書專頁等方式散布於眾:
⒈病毒無法去除,光靠煮沸是不夠的。金X 塔第一道濾心是
0.2 μm ,因為病毒體積0.019 μm 無法過濾掉,病毒是
單細胞核唯有紫外線殺菌處理(波長253.7 μm )才能完
全破壞。
⒉雖然通過NSF42/53認證,但只有濾材與水質通過,
而非NS
F全機認證。全機認證必須有全方位的品質。
⒊該機曾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 項之裁罰,原因~廣
告不實! ! 如果一家公司被裁罰廣告不實,品質就要非常
的質疑了! !
⒋活性碳與磁化器是滋菌的溫床,第一道在濾菌~~但第二三
道卻在長菌,流路設計與所有淨水器大廠背道而馳,當靜
止一段時間後細菌會不斷滋生。最後~~如果遇到這台能
量水(裝3 年以上),只要做一個動作就是. . . 把第三
道(右邊最後一道)拆下來搖一搖,倒出來會是. . . 黑
色的! !
惟被告林沐德所述之上列內容均非事實,其所言顯已造成上
開商品之信譽及告訴人瑛誼綠公司名譽嚴重損害。
㈡
嗣後,告訴人瑛誼綠公司又於Youtube 中發現,被告林沐德
為安麗公司(所涉妨害名譽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等罪嫌,另為
不起訴處分)之傳銷商,其於安麗公司所販售之同類商品「
安麗益之源淨水器」產品說明會上,除向不特定多數人為上
列不實之陳述,惡意指控告訴人瑛誼綠公司之「iWater金字
塔能量活水機」之品質外,且於「益之源不為人知的八大秘
密─櫻花公司林沐德」產品說明會中以附表中所示之言論,
教導、提供安麗公司傳銷商於推銷時之話術,用以攻擊告訴
人瑛誼綠公司之商品,將不實指述散布於現場不特定之聽眾
,造成上開商品及告訴人瑛誼綠公司多年來商譽嚴重受損。
告訴人瑛誼綠公司於查悉上開事實後,
乃於104 年8 月18日
具狀提出告訴。
因認被告林沐德就上開一㈠所為,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
加重
誹謗罪嫌;就上開一㈡所為,涉犯刑法第310條第1項之
誹謗罪嫌。
二、
按告訴或
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撤
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應
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
言詞
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及第307 條分別定有
明文。而
所稱「未經告訴」,包括依法不得告訴(如無
告訴
權人之告訴)及告訴不合法之情事。再按犯罪之被害人得為
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2 條定有明文,而前開規定犯罪之被
害人,係指自然人及
法人。又
犯罪被害人,須以實際上確因
犯罪而直接被害之人為限。倘非因犯罪而直接受侵害,僅係
間接或附帶受害,
縱有民事上之
請求權,亦無權提出告訴(
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4411號、104 年度台上字第3917號
判決
參照)。
三、經查:
(一)本件被告林沐德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
被告係犯刑法第310 條第1 項、第2 項之誹謗罪,依同法
第314 條前段之規定,須
告訴乃論。而告訴人瑛誼綠公司
就公訴意旨所指事實,有於104 年8 月18日委任告訴
代理
人具狀提起告訴,有刑事
告訴狀暨其上之臺灣臺北地方檢
察署收文章各1 份(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4 年度他字
第8638號偵卷第1 頁至第6 頁)附卷供查。
(二)被告於104 年4 月25日,在其所申請之Facebook臉書帳號
「林沐德」專頁中,固發表「一直有人問我,金X 塔能量
水為何這麼多人買?」之文章,並張貼3 張照片,此為被
告所不否認,且有被告臉書翻拍照片4 張(見臺灣臺北地
方檢察署104 年度他字第8638號偵卷第15頁至第18頁)在
卷
可稽。然觀諸上開文章內容及照片,被告於內文第3 點
先提及「該機曾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 項的裁罰」
,而在所張貼之第1 張「金X 塔能量活水機」照片及第 3
張「結構流路差異分析- 金X 塔」照片中,淨水器圖片之
機身上均係標示「JIAPIN 嘉賓國際」,另在所張貼之第
2 張「嘉賓國際銷售『金字塔能量活水機』廣告不實 處
40萬罰鍰」之新聞擷取照片中,新聞內容係報導「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決議,嘉賓國際公司在銷售『金字塔能量活
水機』時,廣告內容宣稱是『唯一獲有美國NSF 雙認證』
,屬廣告不實,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 項規定,處
40萬元罰鍰」;參以嘉賓國際有限公司確於97年4 月18日
,因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 項規定,經
主管機關裁處
40萬元罰鍰乙節,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97年4 月18日
公處字第097053號處分書1 份(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
4 年度他字第8638號偵卷第119 頁至第121 頁)附卷供憑
,足見被告於104 年4 月25日在其臉書網頁上所評論之淨
水器,確為嘉賓國際有限公司所銷售之淨水器乙節,應
堪
認定。
(三)被告於103 年12月28日「益之源不為人知的八大秘密─櫻
花公司林沐德」產品說明會中,固發表附表所示之言論(
影片上傳時間為104 年1 月13日),此為被告所不否認,
且有Youtube 網頁擷取照片3 張、錄音譯文1 份(見臺灣
臺北地方檢察署104 年度他字第8638號偵卷第38頁至第40
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5 年度偵字第9378號偵卷第32
頁至第40頁)
在卷可稽。然觀諸被告在上開說明會中發表
之言論及powerpoint簡報內容(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
5 年度偵字第9378號偵卷第38頁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
6 年度易字第467 號卷第37頁反、第39頁),被告於說明
會中提及「他被行政院開罰40萬元,他得到所有濾水器界
沒有得到的廣告不實獎,被處罰40萬」等語,其在產品說
明會上所使用之簡報中,淨水器圖片之機身上亦係標示「
JIAPIN 嘉賓國際」;參以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
40萬元者,係嘉賓國際有限公司所銷售之淨水器,業如上
述,顯見被告於103 年12月28日「益之源不為人知的八大
秘密─櫻花公司林沐德」產品說明會中,所談論比較之淨
水器,亦為嘉賓國際有限公司所銷售之淨水器乙節,亦
堪
認定。
(四)嘉賓國際有限公司係於80年12月12日設立登記,告訴人瑛
誼綠公司則於100 年5 月26日設立登記,二公司之代表人
、資本總額、公司所在地均不同乙節,有經濟部商業司 -
公司資料查詢各1 紙(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 年度易字
第467 號卷第40頁至第41頁)在卷可查,並經本院調閱嘉
賓國際有限公司、瑛誼綠公司之公司卷核閱屬實,則告訴
人瑛誼綠公司與嘉賓國際有限公司確係不同之獨立公司,
個別具有獨立之法人格
無訛。而本案被告評論比較之淨水
器,既係嘉賓國際有限公司所銷售之淨水器,被告縱有指
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犯罪之被害人應係嘉
賓國際有限公司,而非告訴人瑛誼綠公司,告訴人瑛誼綠
公司實無名譽
法益受侵害之情形可言。從而,
揆諸前開判
決意旨,本件被告所為既係針對嘉賓國際有限公司而非告
訴人瑛誼綠公司,則告訴人瑛誼綠公司自非本案之直接被
害人,當未取得刑事訴訟法第232 條之告訴權,告訴人瑛
誼綠公司既無權提起告訴,其所提起之告訴自屬刑事訴訟
法第303 條第3 款「未經告訴」之情形,是本院得不經言
詞辯論,逕為
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決如
主文。
本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思荔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十八庭 法 官 簡佩珺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
上訴理由者,應於
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勿
逕送
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
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劉子瑩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31 日
附表:
┌───────┬───────────────────┐
│ 時間 │ 內容 │
├───────┼───────────────────┤
│01:54:11 │「我跟各位講,金字塔最大的缺點在哪裡,│
│-01:55:49 │先給各位看這張圖,這個是什麼?他被行政│
│ │院開罰40萬,他得到所有濾水器界沒有得到│
│ │的廣告不實獎,被處罰40萬,這獎金就是付│
│ │40萬,不是得40萬,廣告不實獎,廣告不實│
│ │獎,他標榜他是全台灣唯一榮獲拿到NSF42 │
│ │、53的全機認證,是嗎? 我們還多一個55,│
│ │對不對?他被公平會開罰廣告不實獎,各位│
│ │去看如果一家廣告不實的公司,你覺得他做│
│ │出來的淨水器會好嗎?不會好。」 │
├───────┼───────────────────┤
│01:55:50 │「那回歸剛剛那張照片,我們來看一下,他│
│-01:59:20 │缺點在哪裡?有沒有看到這台,各位請記得│
│ │以後遇到這台,只要做1 個動作他就死了,│
│ │哪一個動作? 要搖一搖,把第3 道拆下來搖│
│ │一搖,倒出來的水是黑色的,以後遇到這台│
│ │,只要做這個動作,為什麼?. . . . . . │
│ │所以這台最大的原因在哪裡?在他的流入設│
│ │計的問題,應該要把濾淨的擺在最後面,你│
│ │問他有沒有濾淨?有啊,其實這個像什麼你│
│ │知道嗎?像上廁所一樣,我們去廁所大便,│
│ │有標準作業流程,第一步脫褲子,然後嗯,│
│ │擦屁股,穿褲子對嗎?他就像什麼?脫褲子│
│ │,擦屁股,然後嗯,你跟他問說你有擦屁股│
│ │嗎?有啊,我有擦,怎麼會臭臭的?我就是│
│ │有擦啊,擺錯方向了對不對?沒錯吧?所以│
│ │為什麼老是跟你們講說,遇到這台只要做一│
│ │個動作,第3 道拔起來搖一搖,跟你們講,│
│ │屢試不爽,百分之百中,你不信下次遇到你│
│ │試試看,裝上去後跑出來的水還是黑色的,│
│ │因為他會把所有的東西沖出來,還是黑的,│
│ │當他這印象印在腦海裡的時候,請問他會敢│
│ │用嗎? 他就不敢用了,他縱使敢用也撐不久│
│ │,各位知道嗎?好,所以知道怎麼處理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