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112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方其祿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
度偵字第2454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方其祿無罪。
理 由
一、
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方其祿係臺中市○○區○○里○○街○○
○巷○號1樓「漢明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從事記帳士之工
作,渠於擔任峻鴻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峻鴻公司)之稅務
代
理人兼帳戶管理人
期間,與許春發(
另案通緝)、峻鴻公司
負責人魏裕益(已歿)均明知峻鴻公司與仂侑企業有限公司
、照能實業有限公司、台灣優斯達國際有限公司、正歆有限
公司、鼎笠國際有限公司、佶笙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聖宏事
業有限公司、承瑋國際有限公司、紘駿實業有限公司、鑫震
昌實業有限公司之間,實際上並無進、銷貨。竟共同基於填
製不實會計憑證、逃漏稅捐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
犯意聯絡
,自民國100年11月至102年4月間,以峻鴻公司之名義虛偽
開立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55張,銷售額新臺幣(下
同)3150萬7925元、稅額157萬5397元,交付鼎笠等7家公司
充當進項憑證,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進項稅額而行使之,
依此
不正方法幫助鼎笠等7家公司逃漏稅捐。另於同一期間
(即100年11月至102年4月間),取得如附表二所示之仂侑
企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之不實統一發票58張,銷售額3437
萬4140元、稅額171萬8709元,充當峻鴻公司之進項憑證,
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進項稅額而行使之,依此不正方法使
峻鴻公司逃漏稅捐,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捐管理之正
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因認被告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1條
第1項之逃漏稅捐罪、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嫌。
二、
按犯罪事實應依
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
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再按事實之認定,
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
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又認定犯罪事實所
憑之證據,雖不以
直接證據為限,
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
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
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
為有罪之認定;再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
積極證據,
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
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
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30年上字第816號
判例意旨
參照)。復按檢察官對於
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
說服之
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
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法說服法院以形成被
告有罪之
心證者,應貫徹無罪
推定原則,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6條定有明文。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涉有前揭
犯行,無非係以被告於
偵查中之供
述、本院105年度審訴字第1717號、104年度訴字第398、102
3號、104年度審訴字第386、1239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
年度簡字第1591號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
第13153號、106年度偵字第15137號
起訴書、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11821號、106年度偵字第5946號
聲請
簡易判決處刑書、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5年3月24日南區國稅
審四字第1050002514號
告發書、
查緝案件分析報告、台中銀
行永康分行峻鴻公司帳戶交易明細、台中銀行存款、取款憑
條、匯款申請書、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製作峻鴻公司台中銀行
永康分行資金來源去向說明、峻鴻公司營業稅資料查詢、公
司設立登記資料、100年11月至102年4月峻鴻公司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峻鴻
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金額明細表為其論據之依據。
四、
訊據被告方其祿固坦承
證人許春發曾將如附表一、二峻鴻公
司的進、銷廠商的銀行帳戶存摺、印鑑交給其保管,並請其
對如附表一、二廠商的款項轉帳匯款
等情,惟堅決否認有何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
、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1項之逃漏稅捐、第43條第1項之幫助
逃漏稅捐等犯行,辯稱略以:我不認識峻鴻公司負責人魏裕
益,也不是峻鴻公司的記帳及報稅事務所,且沒有取得、開
立如附表一、二所示峻鴻公司的進、銷統一發票,僅係依證
人許春發指示匯款,不清楚其匯款目的為何等語。
五、經查:
(一)證人許春發於另案偵查中
具結證稱略以:我曾經拿現金請
被告幫我轉帳,被告不知道這些資金就是要虛做資金流動
等語(見本院影卷一第117頁反面至第118頁),核與被告
所辯相符,而匯款資料至多僅能證明被告曾經進行峻鴻公
司與附表一、二所示公司帳戶間之存、提款,然無法證明
被告與證人許春發、魏裕益間具有犯意聯絡及
行為分擔,
無從以此認定被告知悉證人許春發進行資金操作的目的。
(二)又本院依被告聲請調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
591號、106年度簡字第224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
年度
上訴字第1175號、105年度上訴字第1693號、105年度
上訴字第1898號、106年度上訴字第864號、臺灣臺南地方
檢察署106年度他字第1634號、106年度偵字第4266號卷宗
,經核卷內附表一、二所示仂侑企業有限公司、照能實業
有限公司、台灣優斯達國際有限公司、正歆有限公司、鼎
笠國際有限公司、佶笙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聖宏事業有限
公司、承瑋國際有限公司、紘駿實業有限公司、鑫震昌實
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均未曾
指認被告,
縱有提及被告亦僅
知悉其為記帳業者,無人指認被告有與其等虛偽開立或收
受不實統一發票等情事,核與被告所辯相符,
堪信為真。
(三)至起訴書所引本院105年度審訴字第1717號、104年度訴字
第398、1023號、104年度審訴字第386、1239號、臺灣臺
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1591號判決、臺灣臺中地方檢
察署105年度偵字第13153號、106年度偵字第15137號起訴
書、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11821號、106年
度偵字第5946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105年3月24日南區國稅審四字第1050002514號告發書、查
緝案件分析報告、100年11月至102年4月峻鴻公司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
峻鴻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金額明細表均僅得證明
峻鴻公司與附表一、二所示公司並無實際交易而開立或取
得不實發票乙情,無從作為認定被告本案犯行之證據。
六、
綜上所述,本院依卷內證據資料調查結果,尚不足以證明被
告有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
憑證、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1項之逃漏稅捐、第43條第1項之
幫助逃漏稅捐等犯行,公訴人之舉證無從說服本院以形成被
告有罪之心證。本院本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原則,應為
有利於被告之認定,被告犯罪不能證明,依法應為無罪之
諭
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清安提起公訴,檢察官何采蓉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9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鍾貴堯
法 官 施懷閔
法 官 許曉怡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
上訴理由者,應於
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勿
逕送
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
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郭淑琪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9 日
附表一:峻鴻公司開立不實發票明細表
┌──┬───────┬─────┬─────┬─────┬─────┬─────┐
│編號│申報營業稅期間│營業人名稱│開立時間 │發票字軌 │發票金額( │營業稅額( │
│ │ │ │ │ │新台幣) │新台幣) │
│ │ │ │ │ │ │ │
├──┼───────┼─────┼─────┼─────┼─────┼─────┤
│1 │100年11月、12 │紘駿實業有│100年11月 │XQ00000000│ 700,000│ 35,000│
│ │月份營業稅(101│限公司 ├─────┼─────┼─────┼─────┤
│ │年1月15日前申 │ │100年11月 │XQ00000000│ 525,000│ 26,250│
│ │報) │ ├─────┼─────┼─────┼─────┤
│ │ │ │100年11月 │XQ00000000│ 630,000│ 31,500│
│ │ │ ├─────┼─────┼─────┼─────┤
│ │ │ │100年12月 │XQ00000000│ 875,000│ 43,750│
│ │ │ ├─────┼─────┼─────┼─────┤
│ │ │ │100年12月 │XQ00000000│ 280,000│ 14,000│
│ │ │ ├─────┼─────┼─────┼─────┤
│ │ │ │100年12月 │XQ00000000│ 296,000│ 14,800│
├──┼───────┼─────┼─────┼─────┼─────┼─────┤
│ │ │ │ │合計6張 │ 3,306,000│ 165,300│
├──┼───────┼─────┼─────┼─────┼─────┼─────┤
│2 │101年1月、2月 │聖宏事業有│101年1月 │YU00000000│ 580,000│ 29,000│
│ │份營業稅(101年│限公司 ├─────┼─────┼─────┼─────┤
│ │3月15日前申報)│ │101年1月 │YU00000000│ 468,000│ 23,400│
│ │ │ ├─────┼─────┼─────┼─────┤
│ │ │ │101年1月 │YU00000000│ 590,000│ 29,500│
│ │ │ ├─────┼─────┼─────┼─────┤
│ │ │ │101年1月 │YU00000000│ 708,000│ 35,400│
│ │ │ ├─────┼─────┼─────┼─────┤
│ │ │ │101年1月 │YU00000000│ 609,000│ 30,450│
├──┼───────┼─────┼─────┼─────┼─────┼─────┤
│ │ │鑫震昌實業│101年2月 │YU00000000│ 501,500│ 25,075│
│ │ │有限公司 ├─────┼─────┼─────┼─────┤
│ │ │ │101年2月 │YU00000000│ 513,000│ 25,650│
│ │ │ ├─────┼─────┼─────┼─────┤
│ │ │ │101年2月 │YU00000000│ 409,500│ 20,475│
│ │ │ ├─────┼─────┼─────┼─────┤
│ │ │ │101年2月 │YU00000000│ 413,000│ 20,650│
├──┼───────┼─────┼─────┼─────┼─────┼─────┤
│ │ │ │ │合計9張 │ 4,792,000│ 239,600│
├──┼───────┼─────┼─────┼─────┼─────┼─────┤
│3 │101年3月、4月 │仂侑企業有│101年4月 │AH00000000│ 590,000│ 29,500│
│ │份營業稅(101年│限公司 ├─────┼─────┼─────┼─────┤
│ │5月15日前申報)│ │101年4月 │AH00000000│ 930,000│ 46,500│
│ │ │ ├─────┼─────┼─────┼─────┤
│ │ │ │101年4月 │AH00000000│ 1,413,000│ 70,650│
│ │ │ ├─────┼─────┼─────┼─────┤
│ │ │ │101年4月 │AH00000000│ 726,000│ 36,300│
│ │ │ ├─────┼─────┼─────┼─────┤
│ │ │ │101年4月 │AH00000000│ 150,000│ 7,500│
├──┼───────┼─────┼─────┼─────┼─────┼─────┤
│ │ │ │ │合計5張 │ 3,809,000│ 190,450│
├──┼───────┼─────┼─────┼─────┼─────┼─────┤
│4 │101年7月、8月 │鼎笠國際有│101年7月 │DK00000000│ 463,000│ 23,150│
│ │份營業稅(101年│限公司 ├─────┼─────┼─────┼─────┤
│ │9月15日前申報)│ │101年7月 │DK00000000│ 479,000│ 23,950│
│ │ │ ├─────┼─────┼─────┼─────┤
│ │ │ │101年7月 │DK00000000│ 380,800│ 19,040│
│ │ │ ├─────┼─────┼─────┼─────┤
│ │ │ │101年7月 │DK00000000│ 493,000│ 24,650│
│ │ │ ├─────┼─────┼─────┼─────┤
│ │ │ │101年8月 │DK00000000│ 542,300│ 27,115│
│ │ │ ├─────┼─────┼─────┼─────┤
│ │ │ │101年8月 │DK00000000│ 552,200│ 27,610│
│ │ │ ├─────┼─────┼─────┼─────┤
│ │ │ │101年8月 │DK00000000│ 507,000│ 25,350│
│ │ │ ├─────┼─────┼─────┼─────┤
│ │ │ │101年8月 │DK00000000│ 508,000│ 25,400│
│ │ │ ├─────┼─────┼─────┼─────┤
│ │ │ │101年8月 │DK00000000│ 268,000│ 13,400│
├──┼───────┼─────┼─────┼─────┼─────┼─────┤
│ │ │ │ │合計9張 │ 4,193,300│ 209,665│
├──┼───────┼─────┼─────┼─────┼─────┼─────┤
│5 │101年9月、10月│鼎笠國際有│101年9月 │EY00000000│ 309,000│ 15,450│
│ │份營業稅(101年│限公司 ├─────┼─────┼─────┼─────┤
│ │11月15日前申報│ │101年9月 │EY00000000│ 257,500│ 12,875│
│ │) │ ├─────┼─────┼─────┼─────┤
│ │ │ │101年9月 │EY00000000│ 515,000│ 25,750│
│ │ │ ├─────┼─────┼─────┼─────┤
│ │ │ │101年9月 │EY00000000│ 894,250│ 44,713│
│ │ │ ├─────┼─────┼─────┼─────┤
│ │ │ │101年10月 │EY00000000│ 399,125│ 19,956│
│ │ │ ├─────┼─────┼─────┼─────┤
│ │ │ │101年10月 │EY00000000│ 515,000│ 25,750│
│ │ │ ├─────┼─────┼─────┼─────┤
│ │ │ │101年10月 │EY00000000│ 1,212,750│ 60,638│
├──┼───────┼─────┼─────┼─────┼─────┼─────┤
│ │ │ │ │合計7張 │ 4,102,625│ 205,132│
├──┼───────┼─────┼─────┼─────┼─────┼─────┤
│6 │101年11月、12 │鼎笠國際有│101年12月 │GM00000000│ 570,000│ 28,500│
│ │月份營業稅(102│限公司 ├─────┼─────┼─────┼─────┤
│ │年1月15日前申 │ │101年12月 │GM00000000│ 531,300│ 26,565│
│ │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2張 │ 1,101,300│ 55,065│
├──┼───────┼─────┼─────┼─────┼─────┼─────┤
│7 │102年1月、2月 │仂侑企業有│102年1月 │KN00000000│ 1,032,000│ 51,600│
│ │份營業稅(102年│限公司 ├─────┼─────┼─────┼─────┤
│ │3月15日前申報)│ │102年1月 │KN00000000│ 516,000│ 25,800│
│ │ │ ├─────┼─────┼─────┼─────┤
│ │ │ │102年1月 │KN00000000│ 696,000│ 34,800│
│ │ │ ├─────┼─────┼─────┼─────┤
│ │ │ │102年1月 │KN00000000│ 550,000│ 27,500│
│ │ │ ├─────┼─────┼─────┼─────┤
│ │ │ │102年1月 │KN00000000│ 550,000│ 27,500│
│ │ │ ├─────┼─────┼─────┼─────┤
│ │ │ │102年2月 │KN00000000│ 160,500│ 8,025│
│ │ │ ├─────┼─────┼─────┼─────┤
│ │ │ │102年2月 │KN00000000│ 1,160,000│ 58,000│
│ │ │ ├─────┼─────┼─────┼─────┤
│ │ │ │102年2月 │KN00000000│ 619,200│ 30,960│
├──┼───────┼─────┼─────┼─────┼─────┼─────┤
│ │ │ │ │合計8張 │ 5,283,700│ 264,185│
├──┼───────┼─────┼─────┼─────┼─────┼─────┤
│8 │102年3月、4月 │佶笙國際事│102年3月 │LL00000000│ 620,000│ 31,000│
│ │份營業稅(102年│業有限公司├─────┼─────┼─────┼─────┤
│ │5月15日前申報)│ │102年3月 │LL00000000│ 620,000│ 31,000│
│ │ │ ├─────┼─────┼─────┼─────┤
│ │ │ │102年4月 │LL00000000│ 360,000│ 18,000│
│ │ │ ├─────┼─────┼─────┼─────┤
│ │ │ │102年4月 │LL00000000│ 320,000│ 16,000│
├──┼───────┼─────┼─────┼─────┼─────┼─────┤
│ │ │承瑋國際有│102年3月 │LL00000000│ 620,000│ 31,000│
│ │ │限公司 ├─────┼─────┼─────┼─────┤
│ │ │ │102年3月 │LL00000000│ 620,000│ 31,000│
│ │ │ ├─────┼─────┼─────┼─────┤
│ │ │ │102年4月 │LL00000000│ 540,000│ 27,000│
│ │ │ ├─────┼─────┼─────┼─────┤
│ │ │ │102年4月 │LL00000000│ 620,000│ 31,000│
│ │ │ ├─────┼─────┼─────┼─────┤
│ │ │ │102年4月 │LL00000000│ 600,000│ 30,000│
├──┼───────┼─────┼─────┼─────┼─────┼─────┤
│ │ │ │ │合計9張 │ 4,920,000│ 246,000│
└──┴───────┴─────┴─────┴─────┴─────┴─────┘
附表二:峻鴻公司取得不實發票明細表
┌──┬────────┬──────┬──┬──────┬─────┐
│編號│營業人名稱 │發票年月 │張數│銷售金額(新 │營業稅額( │
│ │ │ │ │臺幣元) │新臺幣元) │
├──┼────────┼──────┼──┼──────┼─────┤
│1 │仂侑企業有限公司│101年5至6月 │ 3 │ 1,302,980│ 65,149│
├──┼────────┼──────┼──┼──────┼─────┤
│2 │照能實業有限公司│101年7月至10│ 28 │ 16,232,310│ 811,617│
│ │ │2年4月 │ │ │ │
├──┼────────┼──────┼──┼──────┼─────┤
│3 │台灣優斯達國際有│100年11月至1│ 15 │ 11,530,300│ 576,515│
│ │限公司 │02年2月 │ │ │ │
├──┼────────┼──────┼──┼──────┼─────┤
│4 │正歆有限公司 │101年1至3月 │ 12 │ 5,308,550│ 265,428│
├──┼────────┼──────┼──┼──────┼─────┤
│ │合計 │ │ │ 34,374,140│ 1,718,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