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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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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8 年度附民字第 207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207號 原   告 佳恆開發實業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傅若恒 被   告 周志詳 上列被告因背信案件(108 年度易字第546 號),經原告提起請 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故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鍾貴堯                    法 官 王怡蓁                    法 官 施懷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崑煜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