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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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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中交簡附民字第 20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中交簡附民字第20號 原   告 徐嘉君 被   告 蔡文豪       鉅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人 之 法定代理人 謝秀美 上列被告等因過失傷害案件(110年度中交簡字第380號),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4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尚安雅                 法 官 林忠澤                 法 官 張雅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舜民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