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以外之人筆錄
(一)證人即告訴人莊竣閎
1、111年10月7日偵訊(他卷第66至72頁)(★
具結)
【同本院卷一P121-127】
2、113年5月27日審理(本院卷二第258至277頁)(★具結)
(二)證人陳君峰
1、111年10月7日偵訊(他卷第67至72頁)(★具結)
2、113年4月3日審理(本院卷二第108至126頁)(★具結)
(三)證人陳世峰
1、113年4月3日審理(本院卷二第127至136、145至146頁)(★具結)
(四)證人張盛富
1、113年4月3日審理(本院卷二第137至146頁)(★具結)
(五)訴訟參與人即被害人家屬莊閎宇
1、113年12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147至158頁)
2、114年2月18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290至300頁)【僅代理人到場】
3、114年4月24日審理(本院卷四第69至93頁)
(六)訴訟參與人即被害人家屬莊雅涵
1、113年12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147至158頁)
2、114年2月18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290至300頁)【僅代理人到場】
3、114年4月24日審理(本院卷四第69至93頁)
(一)111年度他字第6221號(他卷)
1、111年8月5日刑事
告訴狀(他卷第3至13頁)檢附
2、附件2:
(1)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福陞建設有限公司」、「高邦營造有限公司」查詢結果各1份(他卷第17至19頁)
(2)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永順板模工程行」查詢結果1份(他卷第21頁)
3、告證1: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年5月16日勞職中4字第1111028424號書函檢附:工作場所發生重傷職業災害檢查報告表1份、現場照片10張(他卷第23至41頁)
4、告證2: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1年3月4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43頁)
5、告證3:全民健康保險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轉診單1份(他卷第45頁)
6、告證4: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1年4月20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47頁)
7、告證5: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中東區分院111年5月18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49頁)
8、告證6: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111年6月13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51頁)
9、告證7: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台中仁愛醫院111年7月12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53頁)
10、告證8: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1年7月25日診斷證明書1份(他卷第55頁)
11、辯護人庭呈現場照片3張(他卷第83至87頁)
12、被告陸朝國111年10月6日提出刑事案情說明狀(他卷第89至95頁)檢附:
(1)證物一:告訴人莊竣閎跌落採光罩現場照片1張(他卷第97頁)
(2)證物二:「高邦營造有限公司」與「永順板模工程行」110年3月12日簽訂之工程合約書1份(他卷第99至101頁)
【同本院卷二P49至51】
(3)證物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法111年5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10202120號、111年5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102021201號、111年5月12日勞職授字第11102021202號處分書各1份及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3紙(他卷第103至109頁)
13、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1年10月11日仁醫事字第11105993號函檢附莊竣閎診療說明書(他卷第111至113頁)
【同本院卷一P284至286】
14、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1年11月9日院醫事字第1110014985號函(他卷第115頁)
【同本院卷一P279】
15、被告陸朝國及曾鴻枝111年11月14日刑事辯護意旨狀檢附現場照片3張(他卷第117至125頁)
9、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2月18日勞職中4字第1120002853號函檢附工作場所發生重傷職業災害檢查報告表、職業災害檢查結果說明之現場照片10張(他卷第131至143頁)【同本院卷一P105至117】
(二)本院卷一
1、被告陸朝國112年7月5日刑事答辯續狀(本院卷一第57至59頁)
2、被告曾鴻枝112年7月10日刑事辯護意旨狀(本院卷一第75至83頁)檢附:【被證1、2、3資料同他卷第131至143、P69至71】
(1)圖1:系爭工程平面圖(本院卷一第85頁)
(2)圖2:當日拆除夾板作業位置之側面照片3張(本院卷一第87至91頁)
(3)圖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函文
錯誤認定拆除夾板位置(本院卷一第93至95頁)
(4)圖4:事故發生日拍攝之告訴人墜落處照片(本院卷一第97頁)
3、被告曾鴻枝113年1月10日刑事
聲請調查證據狀(本院卷一第275至276頁)【被證4、5資料同他卷第111至113、P115】
4、被告陸朝國113年1月11日刑事答辯續狀二(本院卷一第291至297頁)
(三)本院卷二
1、告訴人委由
告訴代理人林更穎律師113年1月25日刑事陳報狀(本院卷二第5至6頁)
2、被告陸朝國113年2月6日刑事辯護意旨狀(本院卷二第13至17頁)檢附:
(1)被證1:被告與告訴人LINE對話紀錄擷圖6張(本院卷二第19至29頁)
3、被告曾鴻枝113年2月26日刑事辯護意旨(一)狀(本院卷二第33至38頁)【被證6資料同他卷第99至101頁】
4、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3年2月2日仁愛院里字第1130200086號函【莊竣閎後轉往他院治療,無法得知恢復情況】(本院卷二第59至60頁)
5、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113年2月19日林新法人醫字第1130000088號函檢附公文會簽單【莊竣閎未回診,無法說明是否達毀敗】(本院卷二第61至63頁)
6、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3年3月7日院醫事字第1130001281號函檢附病歷光碟【雙眼診斷為創傷性視神經損傷,左眼視力無光感為不可恢復;智力與情緒人格產生缺損,屬不治之傷害;右耳聽力損傷為不可恢復的缺損】(本院卷二第65頁、光碟袋)
7、被告曾鴻枝113年4月3日提出之刑事聲請調查證據(一)狀(本院卷二第157至161頁)【被證7資料同本院卷二第65頁】
8、被告陸朝國113年4月3日刑事陳報狀二
暨檢附工地板模架設照片1張(本院卷二第165至169頁)
9、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3年4月18日仁愛院里字第1130400303號函檢附告訴人莊竣閎病歷資料(本院卷二第173頁、大里醫院病歷卷一、二)
10、被告曾鴻枝113年5月21日提出之刑事聲請調查證據暨陳述意見狀(本院卷二第196至205頁)【被證8資料同本院卷二第103至148頁】
11、被告曾鴻枝113年5月30日提出之刑事調查證據聲請狀(本院卷二第288至290頁)
12、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3年7月5日院醫事字第1130009167號函【莊竣閎113年1月起未在本院眼科、聽覺中心就診;112年5月25日於眼科門診,左眼無光感,無恢復之可能;右耳創傷性神經性聽力損傷,112年5月29日認無恢復或進步之可能】(本院卷二第292頁)
(四)本院卷三
1、被告曾鴻枝113年9月20日提出之刑事陳述意見狀(本院卷三第17至22頁)檢附:
(1)被證9: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3年7月5日院醫事字第1130009167號函(本院卷三第23頁)【同本院卷二第292頁】
(2)被證10:告訴人111年4月20日之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出院病歷摘要(本院卷三第25至30頁)
(3)被證10-1:被證10之中文翻譯內容(本院卷三第31頁)
(4)被證11:告訴人111年6月14日之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出院病歷摘要(本院卷三第34至41頁)
(5)被證11-1:被證11之中文翻譯(本院卷三第43頁)
(6)被證12:告訴人111年8月11日之大里仁愛醫院出院病歷摘要(本院卷三第46至54頁)
(7)被證12-1:被證12之中文翻譯(本院卷三第55頁)
(8)被證13:告訴人之111年8月26日仁愛醫院出院病歷摘要(本院卷三第58至64頁)
(9)被證13-1:被證12之中文翻譯(本院卷三第65頁)
(10)被證14:本件113年5月27日審判筆錄(本院卷三第67至91頁)【同本院卷二第254至278頁】
2、告訴人委由告訴代理人林更穎律師113年9月23日提出之刑事陳報二狀(本院卷三第93至96頁)
3、
聲請人莊閎宇、莊雅涵委由賴協成律師、張晁綱律師113年10月31日提出之刑事聲請訴訟參與狀檢附
相驗屍體證明書、戶籍謄本(本院卷三第97至109頁)
4、被告陸朝國113年12月5日提出之刑事辯護意旨狀(本院卷三第161至167頁)
5、訴訟參與人莊閎宇、莊雅涵113年12月30日提出之刑事陳述意見狀(本院卷三第215至231頁)檢附:
(1)證據1:告訴人莊竣閎與訴訟參與人莊雅涵111年9月12日LINE對話紀錄擷圖(本院卷三第233至238頁)
(2)證據2: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1年8月10日診斷證明書(本院卷三第239頁)
(3)證據3: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台中仁愛醫院111年8月24日診斷證明書(本院卷三第241頁)
6、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12月13日健保中字第1134082435號函檢附莊竣閎111年2月26日至113年9月17日門診、住診申報紀錄明細表(本院卷三第257至263頁)
7、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大里仁愛醫院113年12月24日仁愛院里字第1131201111號函【莊竣閎未於就診期間進行視力及聽力檢查,亦無失明或失聰紀錄】(本院卷三第265頁)
8、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114年1月8日林新法人醫字第1140000007號函檢附公文會簽單【莊竣閎就診期間未至眼科、耳鼻喉科就診,未進行視力、聽力檢查,無法確認失明、失聰情形】(本院卷三第267至269頁)
9、訴訟參與人莊閎宇、莊雅涵114年1月240日提出之刑事陳報狀檢附證據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本院卷三第277至281頁)
10、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4年2月11日院醫事字第1130019426號函【被害人111年10月10日至眼科初診,診斷為雙眼創傷性視神經病變;於112年3月21日至耳鼻喉部初診,診斷為右耳神經性聽力損害】(本院卷三第303至304頁)
(五)本院卷四
1、本院114年度中司刑移調字第825號調解筆錄(本院卷四第31至32頁)
2、訴訟參與人莊閎宇、莊雅涵114年3月25日刑事陳報狀(本院卷第33至35頁)
(六)告訴人病歷卷
1、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113年5月8日林新法人醫字第113000250號函檢附告訴人莊竣閎病歷摘要(林新醫院病歷卷第5至66頁)
2、大里醫院病歷卷一(第5至681頁)、卷二(第5至731頁)
3、中國醫病歷卷(第5至85頁)
三、被告
(一)陸朝國
1、111年10月7日偵訊(他卷第69至71頁)
【同本院卷一P120-127】
2、112年7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一第69至73頁)
3、113年1月17日審理(本院卷一第305至310頁)
4、113年4月3日審理(本院卷二第103至148頁)
5、113年5月27日審理(本院卷二第254至278頁)
6、113年12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147至158頁)
7、114年2月18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285至300頁)
8、114年4月24日審理(本院卷四第69至94頁)
(二)曾鴻枝
1、111年10月7日偵訊(他卷第70至71頁)
【同本院卷一P120-127】
2、112年7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一第69至73頁)
3、113年1月17日審理(本院卷一第305至310頁)
4、113年4月3日審理(本院卷二第103至148頁)
5、113年5月27日審理(本院卷二第254至278頁)
6、113年12月10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147至158頁)
7、114年2月18日準備程序(本院卷三第285至300頁)
8、114年4月24日審理(本院卷四第69至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