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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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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113年11月28日偵訊筆錄(含以 證人身分 具結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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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之供述: ⑴113年10月20日第一次警詢筆錄 ⑵113年10月20日第二次警詢筆錄 ⑶113年10月20日第三次警詢筆錄 ⑷113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 ⑸113年10月21日羈押庭訊問筆錄 ⑹113年10月24日警詢筆錄 ⑺113年10月29日警詢筆錄 ⑻113年10月29日偵訊筆錄(含以證人身分具結部分) ⑼113年12月13日羈押庭訊問筆錄 ⑽114年1月24日偵訊筆錄 | |
| 甲○○113年10月20日第一次偵訊筆錄(含以證人身分具結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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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113年11月22日偵訊筆錄(含以證人身分具結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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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人即同案非行少年○○○113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證人即傳播小姐○○○之證述: ⑴113年11月8日警詢筆錄 ⑵113年11月8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證人即到場之宏恩救護車有限公司救護人員○○○113年11月22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證人即到場之宏恩救護車有限公司救護人員○○○113年11月22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證人即案發地點社區保全人員○○○113年11月22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13樓梯廳人員進出之監視器影像暨蒐證情形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註:卷附文書標題誤載為「扣案手機之通訊軟體帳號一覽表」;詳113年度少連偵字第435號卷卷四第337、339頁)。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本案扣案共9支行動電話內儲存之影片電磁紀錄: ⑴00000000_IMG_0053.MOV ⑵00000000_IMG_0054.MOV ⑶00000000_IMG_0055.MOV ⑷00000000_IMG_0056.MOV ⑸000000000.038766.mp4 ⑹000000000.107095.mp4 ⑺000000000.508278.mp4 ⑻000000000.696528.mp4 ⑼000000000.859678.mp4 ⑽000000000.924446.mp4 ⑾000000000.985821.mp4 ⑿000000000.060341.mp4 ⒀000000000.145891.mp4 ⒁000000000.195193.mp4 ⒂000000000.302249.mp4 ⒃000000000.322718.mp4 ⒄000000000.404836.mp4 ⒅IMG_2691.mov ⒆IMG_2692.mov ⒇IMG_9362.MOV IMG_9366.MP4 IMG_9367.MP4 IMG_9370.MOV IMG_9371.MP4 IMG_9373.MP4 IMG_1530.MOV OWDW1190.MP4 IMG_1521.MOV IMG_1522.MOV | 相關影像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 供述證據,無 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被告乙○○扣案之行動電話擷取資料: ⑴被告乙○○手機內影像擷圖(手機IMEI碼:000000000000000) ⑵扣案手機編號5內錄影(檔名IMG_0053、IMG_0054、IMG_0055)擷圖 ⑶乙○○扣案手機內影像(檔名IMG_0055)擷圖(手機編號8、IMEI碼:000000000000000) ⑷「攝錄死者○○○自白影像」 ⑸「攝錄凌虐死者○○○之凶器影像」 | 相關影像及擷圖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 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被告丁○○扣案之行動電話擷取資料: ⑴「犯嫌丁○○手機蒐證照片(含影片擷圖、譯文、被告丁○○與被告乙○○【暱稱:劉小貝】、被害人【暱稱:日進斗金】、傳播經紀群組、「草莓妹妹」、「心BABY♥醫美小秘書」、「湘」、「娘娘♥」、「夏天私台派桌、力曼資深經理」、證人孫珮慈【暱稱:婷寶寶】通訊軟體對話紀錄) ⑵「丁○○扣案手機(編號8)影片檔名:IMG_1530譯文」 ⑶「犯嫌丁○○iPhone11手機蒐證照片」(含影片擷圖、譯文;與「鼎」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非行少年○○○所提供之行動電話擷取資料: ⑴案發過程影片檔案 ⑵與被害人【暱稱:日進斗金(貝哥小謙)】、被告甲○○【暱稱:石頭】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扣案手機之通訊軟體帳號一覽表(詳113年度少連偵字第435號卷卷四第119頁)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3年12月2日 勘驗卷內扣得現場影像筆錄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規定,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113)醫鑑字第1131103045號解剖報告書暨鑑定報告書(含 鑑定人結文)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13年10月20日 履勘現場筆錄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死亡案現場照片」(113年度少連偵字第435號卷卷一第219至229頁)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刑案現場及採證照片(113年度少連偵字第435號卷卷一第509至540頁)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案現場勘察報告(案件編號:0000000000號)內含以下 書證資料: ⑴現場勘察報告 ⑶刑案現場、證物採證、相驗、解剖照片 ⑷被告勘察採證同意書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3年11月26日中市警鑑字第1136143111號鑑定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4年1月21日中市警鑑字第1140007661號鑑定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3年11月8日中市警鑑字第1130095688號鑑定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年11月13日草療鑑字第1131100023號鑑驗書(含鑑定人結文)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年11月22日草療鑑定第0000000000號鑑驗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113年10月22日草療鑑字第1131000682號鑑驗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3年12月6日刑理字第1136132722號鑑定書 | |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3年11月20日刑理字第1136142591號鑑定書(含鑑定人結文) | |
| 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113年10月19日搜索 扣押筆錄(受執行人:乙○○、丁○○、甲○○;執行處所: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13樓之2)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113年10月25日搜索扣押筆錄(受執行人:乙○○;執行處所: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13樓之2) ⑶扣押物品目錄表 | |
| ⑴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113年10月29日扣押筆錄(受執行人:丁○○;執行處所: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第六分局 偵查隊) ⑵扣押物品目錄表 | |
| 扣案 物證照片(113年度少連偵字第435號卷卷四第3至97頁) | 相關照片係以科學、機械之方式,對當時狀況所為忠實且正確之記錄,非供述證據,無傳聞法則適用。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現場扣得: ⑴鋁製球棒、鐵鎚、尖刀、六角鈑手各1支、老虎鉗2支、皮帶2條、電擊棒1支、辣椒1罐、Tabasco辣椒醬空罐1罐、噴槍型打火機1個。 ⑵空氣槍(長槍)1支、空氣槍(短槍)2支、古銅色彈丸、白色彈丸、黑色彈丸各1包。 ⑶斷裂之電擊棒1個、十字起子、紫色剪刀各1支、剪刀4支。 ⑷綠色梅錠1包、 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咖啡包(「GOLD」3包、「F3」3包、「超派」1包、彩虹小馬35包)。 ⑸K盤、電子煙彈、電子煙、菸斗、濾嘴等物、針筒2個。 ⑹截斷之電線、已使用之膠帶各1批、未使用膠帶2卷、USB線2條。 ⑺手機9支。 | 無證據證明為違法搜索扣得,且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13樓之2建物所有權狀等資料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臺中市西屯區市○路000號13樓之2住宅租賃契約書影本 | |
| 證人即被害人生母○○○之證述: ⑴113年10月20日警詢筆錄 ⑵113年10月20日偵訊筆錄(具結) ⑶113年10月24日偵訊筆錄(具結)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證人即被告乙○○之前女友○○○113年12月11日偵訊筆錄(具結) | |
| 證人即被告乙○○之母親丙○○113年12月5日訪談紀錄 | |
| 證人即被告丁○○之父母○○○、○○○114年1月22日訪談紀錄 | |
| 證人即被告甲○○之父母○○○、○○○114年1月22日訪談紀錄 | |
|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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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被告乙○○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 ⑵本院112年度簡字第129號刑事簡易判決(含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1465號 起訴書) 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9月30日113年度家護字第836號民事通常保護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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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判決3份: ⑴本院112年度國審訴字第5號刑事判決 ⑶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4476號刑事判決 | 非 偽造或 變造,且非違法取得之書證,與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
| 被告3人之自願受採尿同意書、委託鑑驗尿液代號與真實姓名對照表、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報告(報告編號:4A22032、4A22033、4A22034號)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案件紀錄表、119報案錄音譯文 | 當事人同意作為證據,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必要性。 |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4年9月8日院精字第1140014642號函及檢附乙○○精神鑑定報告書 | 檢察官與乙○○對於調查之必要性均不爭執,且與所欲證明的待證事實有關,有調查之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