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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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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建字第 17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建字第179號 上 訴 人 吳明松 上列上訴人(即原審被告)與被上訴人川誠營造有限公司(即泉 誠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102年12月12 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 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35萬1087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 幣21萬69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 項 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添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楊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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