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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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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0 年度訴字第 14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9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482號 上訴人 即 原   告 邱宸模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合力生企業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損害賠償事 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0年9月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 訴。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86,000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11,235元,此費用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 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 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堯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貴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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