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7503號
債 權 人 穩好國際織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蔡明山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張福成即良品企業社發
支付命令,債權
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良品企業社之合法
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如有誤載
,併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王幸瑜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5 日
書記官 劉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