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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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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1 年度除字第 637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637號 聲 請 人 賴徐秀玉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29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1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曹宗鼎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洪千羽 ┌──────────────────────────────────────────────┐ │支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637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新詠原實業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豐│101年4月20日│100,000元 │AG0000000 │ │ │ │ │原分行 │ │ │ │ │ ├──┼─────────┼─────────┼──────┼──────┼──────┼──┤ │002 │管興股份有限公司李│台中商業銀行神岡分│101年4月30日│1,000,000元 │SGA0000000 │ │ │ │正雄 │行 │ │ │ │ │ ├──┼─────────┼─────────┼──────┼──────┼──────┼──┤ │003 │安俊企業有限公司林│三信商業銀行豐原分│101年5月30日│800,000元 │NA0000000 │ │ │ │志成 │行 │ │ │ │ │ ├──┼─────────┼─────────┼──────┼──────┼──────┼──┤ │004 │許福星 │三信商業銀行中山分│101年3月27日│500,000元 │XA0000000 │ │ │ │ │行 │ │ │ │ │ ├──┼─────────┼─────────┼──────┼──────┼──────┼──┤ │005 │伍蓪金屬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神│101年5月15日│350,000元 │QG0000000 │ │ │ │司 │岡分行 │ │ │ │ │ ├──┼─────────┼─────────┼──────┼──────┼──────┼──┤ │006 │伍蓪金屬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神│101年6月15日│350,000元 │QG0000000 │ │ │ │司 │岡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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