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11385號
債 權 人 琦順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江誌銘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綠色小鎮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
支付
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
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
聲請狀內記載有矛盾)
㈡確認凱泰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為何?
㈢確認凱泰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及法定代理人地址各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5 日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5 日
書記官 田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