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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度司促字第 292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29282號 債 權 人 中華日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中市○區○○街○○巷○號 法定代理人 郭哲瑋  住臺中市○區○○街○○巷○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張宇綱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訴訟標的金額為何?如有誤載,併請遞狀更正之。   ㈡請補正狀內所述之附表。   ㈢請補正利息起算日及請求年利率百分之六依據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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