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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2 年度司促字第 3048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司促字第30480號 債 權 人 開翔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設桃園縣桃園市○○路○○○號1樓 法定代理人 楊智欽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號1樓 債 務 人 張育婕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號2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張育婕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 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夏施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陳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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