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501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屯
分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黃義宗
代 理 人 謝天時
上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391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102年6月3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添喜
上為
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
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29 日
書記官 郭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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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5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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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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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唐匠廣告攝影股份有│台中商業銀行四民分│101年3月31日│16,051元 │SMA0000000 │ │
│ │限公司林明德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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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唐匠廣告攝影股份有│台中商業銀行四民分│101年4月30日│23,484元 │SMA0000000 │ │
│ │限公司林明德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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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華攝氏廣告設計有限│玉山商業銀行大墩分│101年3月31日│8,163元 │AA0000000 │ │
│ │公司傅杏子 │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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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采捷彩色印刷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潭│101年3月10日│52,529元 │AB0000000 │ │
│ │司劉奕華 │子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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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華裕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豐│101年3月3日 │83,434元 │BD0000000 │ │
│ │廖述衍 │原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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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尚鎰紙業有限公司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豐│101年4月10日│63,164元 │KH0000000 │ │
│ │文豐 │中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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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元帥彩色印刷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南│101年3月5日 │75,150元 │ZX0000000 │ │
│ │司鄺鴻琪 │屯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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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鼎昇印刷科技有限公│台灣銀行西屯分行 │101年4月6日 │26,277元 │AG0000000 │ │
│ │司蕭鶴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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