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38249號
債 權 人 黃昭文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洺洋企業社即洺洋工具有限公司發
支付
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確認
本件之債務人(正確名稱)及法定
代理人應為何人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