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3 年度司促字第 955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9554號 債 權 人 日嘉螺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美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吳柏葦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補正債務人吳柏葦繼承相關資料(被繼承人吳志成之除戶戶   籍、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繼承系統表   、繼承人有無拋棄繼承之相關證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             書記官 沈慧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