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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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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3 年度金字第 3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17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金字第31號 原   告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吳涵晴律師 被   告 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瑞川 被   告 邦佑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甲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瑞川 被   告 林秦葦 訴訟代理人 常照倫律師 被   告 洪千惠       林庭安       林清榮       曾士祈       (已更名為曾定岳)       黃淑宜       蕭子誼 上九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謝任堯律師 被   告 蔡明恭       陳國耀       單良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常照倫律師 被   告 巨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林清福 被   告 古彩蓉       曾耀田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陳隆律師       蕭智元律師 被   告 林耿宏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張慶宗律師 複代理人  何孟育律師       彭佳元律師       謝博戎律師 被   告 寄生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蔡國洲 被   告 黃巧如       李 成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練家雄律師 複代理人  廖宏文律師 被   告 臺灣新光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伯翰 被   告 盧守誠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幸大智律師       許雅婷律師 被   告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林俊智 之          1 被   告 黃祥穎       曹永仁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羅閎逸律師 複代理人  林吟蘋律師       廖學能律師 被   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賴冠仲 被   告 成德潤       曾棟鋆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瑞彬律師       張憲瑋律師 被   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周建宏 被   告 葉冠妏       許文冠 上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楊佳政律師       楊敬先律師       陳錦隆律師       陳維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8月29日所為之判 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中當事人欄中關於如附表一所示之記載,應更 正為如附表二所示之記載。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 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 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金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許宏谷 附表一: 被 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設臺北市○○○路○段○○○號12樓 法定代理人 郭政弘 住同上 居臺北市○○區○○路0段00號2樓 被 告 成德潤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18樓之 2 曾棟鋆 住臺中市○○區○○路○○○號2樓之1 (以下空白) 附表二: 被 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設臺北市○○區○○路○○○號20樓 法定代理人 賴冠仲 住同上 被 告 成德潤 住同上 曾棟鋆 住同上 上三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張憲瑋律師 住臺北市○○區○○路○○○號21樓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