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640號
聲 請 人 仟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詹泉振
上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15號
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
期間,已於103年6月14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英賓
上為
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
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9 日
書記官 鄭淑英
┌──────────────────────────────────────────────┐
│支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640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山野電機工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沙│103年2月6日 │186,870元 │ZV0000000 │ │
│ │限公司陳水景 │鹿分行 │ │ │ │ │
├──┼─────────┼─────────┼──────┼──────┼──────┼──┤
│002 │工俱家企業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進│103年3月7日 │106,290元 │PL0000000 │ │
│ │張雪琴 │化分行 │ │ │ │ │
├──┼─────────┼─────────┼──────┼──────┼──────┼──┤
│003 │敬祐工業有限公司呂│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豐│102年12月31 │24,963元 │BD0000000 │ │
│ │錦豊 │原分行 │日 │ │ │ │
├──┼─────────┼─────────┼──────┼──────┼──────┼──┤
│004 │久隆機械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太│103年1月31日│3,278元 │VP0000000 │ │
│ │司廖再添 │平分行 │ │ │ │ │
├──┼─────────┼─────────┼──────┼──────┼──────┼──┤
│005 │久隆機械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太│102年12月31 │9,340元 │VP0000000 │ │
│ │司廖再添 │平分行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