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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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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4 年度司促字第 3048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30486號 債 權 人 穆德設計團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嘉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加樂實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 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 裁定: 一、請提出聲請狀末債權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印文(不得以職銜章   代替)。 二、請具狀確認本件請求之利息起算日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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