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公示催告 104年度司催字第1304號
聲 請 人 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游家順
上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
持有附表
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全國
版)。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
,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依聲請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五、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
不變期間內,以書
狀向本院
司法事務官提出
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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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附表:104年度司催字第13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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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 數│股 數 │股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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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001至90-NI00345 │345│17250│游家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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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346至90-NI00421 │76 │3800 │游舒溶│
├──┼───────────────┼─────────────┼───┼─────┼───┤
│0003│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422至90-NI00441 │20 │1000 │游庚霖│
├──┼───────────────┼─────────────┼───┼─────┼───┤
│0004│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477至90-NI00490 │14 │700 │游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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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442至90-NI00476 │35 │1750 │游舒瑜│
├──┼───────────────┼─────────────┼───┼─────┼───┤
│0006│易盛橡膠股份有限公司 │90-NI00491至90-NI00500 │10 │500 │游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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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附記:(本附記內容不必刊登)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上列附表及聲請人姓名,確
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含附表全文刊登新
聞紙(全國版)一日,並務必先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
送本院(請勿剪開)。
二、有關刊登事宜,悉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本院並未委託
他人代為辦理,請勿受騙。
三、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
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
參照)。
四、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主文第三項申報權利期間之
翌日
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
除權判
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五、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台端於登報時,可自行遮隱台
端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