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4 年度司票字第 764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7646號 聲 請 人 積佑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美玲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雅瑟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中港分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台端雖於105年1月8日提出公司變更登記表,然未查報確認   本件相對人係何人?請台端確認本件相對人究為「雅瑟音響   股份有限公司」或為「雅瑟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中港分公司」   ?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