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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5 年度司促字第 2208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2087號 債 權 人 寰宇家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派克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椻祥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利息32036元不得再滾入原本計算利息。   ㈡陳報第三人張勻芊即張申圜是否仍於債務人公司任職及每    月薪資若干元。   ㈢陳報本院104年4月28日執行命令,自何時起,每月得向債    務人收取薪資若干元?   ㈣提出無扣款相關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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