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080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蔡慶年
訴訟代理人 郭賢傳
律師
被 告 宏麟華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忠義
訴訟代理人 陳居亮律師
被 告 王天錫
上列
當事人間
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05 年3 月27日
言詞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調查事項,
爰裁定
再開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昇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4 日
書記官 呂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