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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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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299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2992號 原   告 佑安康醫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清安 上列當事人與被告豐田生醫有限公司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原 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129,51 6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2,187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英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吳克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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