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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5 年度除字第 63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631號 聲 請 人 盧建文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4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8月19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崇道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蔡秀貞 ┌──────────────────────────────────────────────┐ │支票附表: 105年度除字第631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歐亞有限公司 │元大商業銀行豐原分│105年4月30日│12,013元 │AG0000000 │ │ │ │ │行 │ │ │ │ │ ├──┼─────────┼─────────┼──────┼──────┼──────┼──┤ │002 │陳建德 │臺中市后里區農會 │105年5月31日│8,606元 │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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