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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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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促字第 1648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6489號 債 權 人 風雷益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捷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李琦玲  住臺中市○○區○○○道○段○○○號2樓 法定代理人            送達代收人 林聖凱            住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中屋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本件是否與本院105年司促字第33633號之債權為同一    債權(本件請求金額與上開案件相同,但相對人不同)。   ㈡確認請求金額之計算式,併提出釋明資料(依狀附借據所    示,系爭債權已於本院105年司執字第40545號經執行,受    償71,682元,則請求金額與受讓債權金額是否相同尚有疑    問,請釋明之)。   ㈢請提出狀附證物影本(證物原本發還,請派員持委任狀到    本院親自領取,並另行提出證物影本到院)。   ㈣聲請狀繕本4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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