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28176號
債 權 人 葉亮昇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楊顥澤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楊顥澤是否為
本件債務人?若是,並請具體敘明對其
請求之原因事實及
法律依據,
暨提出楊顥澤借款之釋明資
料(因依匯款單
所載收款人為永峻影音系統有限公司)。
㈡提出債務人楊顥澤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貴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