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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促字第 3094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0946號 債 權 人 台華五金刀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雪芹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晉成即成鷲興業行發支付命令,債權 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一、請確認本件請求金額為何?( 因請求標的金額新臺幣165,32   2 元與發票影本5 張總金額163,346元不符)。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廖日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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