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0946號
債 權 人 台華五金刀具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曾雪芹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陳晉成即成鷲興業行發
支付命令,債權
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一、請確認
本件請求金額為何?( 因請求標的金額新臺幣165,32
2 元與發票影本5 張總金額163,346元不符)。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
書記官 廖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