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8986號
債 權 人 六奕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蔡森川
上
債權人聲請對於
債務人鋒展冷凍空調工程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務人
法定代理人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
狀更正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
籍謄本。
㈡請確認請求金額173862元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
正,並就更正之金額另行提出釋明資料。(依
聲請狀載工
程款總計229,381元,扣除已付訂金55,591元,為173,790
元與聲請之請求金額不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7 日
書記官 黃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