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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催字第 107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催字第1076號 聲 請 人 明勝創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勝創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詳述遺失經過(受款人恆鋐五金有限公司收受前或收   受後遺失)。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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