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2073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鳳龍
代 理 人 陳暐中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廣盈農業生產有限公司、林進鄉、蕭楠
湧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
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原因事實之提示日106年1月21日是否否誤,如有誤載
,請具狀更正。(提示日早於到
期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