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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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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票字第 649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26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6493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柄業有限公司、廖炳彥、林閔逸准予本 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炳業有限公司」之公司名稱及統一編號是否有   誤?並補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   謄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9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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