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7566號
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國榮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尚朋租賃有限公司、廖毅、郭長益、郭
士豪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查報相對人尚朋租賃有限公司之合法
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
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
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
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