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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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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補字第 98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價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補字第984號 原   告 匯宗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權章 訴訟代理人 蔡慶文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有洋貿易有限公司間給付價金事件,原告起訴未 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336,59 5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24,166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 ,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慧瑜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6   月  14  日                 書記官 洪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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