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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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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2077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077號 上 訴 人 陳伯三 被 上訴人 康富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家展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2077號給付承攬報酬事 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2,229,8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4,61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 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1  日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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