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起訴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訴字第 245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2456號 上 訴 人 悠景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貝蓓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創意興業有限公司間本院106年度訴字第2 456號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上訴 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789,807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42,931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 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 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宗成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筱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