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6 年度除字第 37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7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378號 聲 請 人 田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貴荊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6年度司催字第14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6月2日屆滿,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7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熊祥雲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7 日 書記官 許馨云 ┌──────────────────────────────────────────────┐ │支票附表: 106年度除字第378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負 責 人 │ │ │ (新臺幣) │ │ │ ├──┼─────────┼─────────┼──────┼──────┼──────┼──┤ │001 │億鐙科技有限公司黃│台灣銀行黎明分行 │106年2月10日│50,000元 │AK0000000 │ │ │ │天瑋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